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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广州大学交换生遴选的通知

时间:2025-12-05 信息来源:学生科 点击数:

      根据学校和广州大学合作协议,我校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选派14名优秀学生赴广州大学交流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交流学习时间

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。

二、遴选对象

2023、2024级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
三、专业方向

马克思主义学院:思想政治教育

文学与传媒学院:汉语言文学、广播电视学、播音与主持艺术

数学与统计学院:数学与应用数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应用统计学

经济与管理学院:经济学、物流管理、行政管理

外国语学院:英语、英语(旅游英语方向)、日语

化学化工学院:化学、化学工程与工艺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:物理学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物联网工程

体育学院:体育教育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

计算机与信息学院: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网络用方向)、软件工程、智能科学与技术

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:地理科学、旅游管理、地理信息科学

生物科学与农学院:生物科学、生物技术

教育科学学院: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、教育学

美术学院:美术学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

音乐舞蹈学院:音乐学、舞蹈学

四、遴选条件

按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生外出学习交流遴选办法(试行)》(院政发〔2024〕53号)文件要求进行遴选。

五、遴选流程

(一)意向登记及心理测评

1.凡达到交流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同学,报各二级学院,并填写《意向登记表》,于12月9日15:00前,将意向登记表纸质版交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管理科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xscxsk222@163.com。

2.有意向的同学,请于12月11日、12日进行心理测评,测试时间:2025年12月11日09:00--12日17:00。按照附件《交换生心理测评操作方法》进行。

3.心理测评通过的同学方可正式申请该项目。凡未做测试或测试建议为不适宜参加的,将取消正式申请该项目资格。

(二)正式申请及材料提交

1.凡心理测评通过的同学,可进行正式申请。学生登录网络办事大厅,进入学工系统的“交换生评定”模块,按要求申请。

2.知会家长交换生事宜,并取得家长的明确同意。家长必须签署家长承诺书。

3.准备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(电子版);新生入学时的体检表或近期三甲医院的体检表。

(三)遴选

1.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,召开班会进行评选,对评选出的交换生在本年级公示1日,结果无异议后向二级学院推荐。

2.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,团学办主任、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。对各年级推荐上来学生进行评选,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,结果无异议后召开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审,于12月22日中午12时前向学校推荐,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人。

3.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,结果无异议后选派到广州大学交流学习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(一)学生需要完成的工作

1.申请学生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,并适宜参加该项目。

2.严肃认真对待交换学习事宜,做好与家长沟通。

(二)辅导员需要完成的工作

1.登录网络办事大厅,进入学工系统的“交换生评定”模块,查看学生资格名单,根据资格名单及学生意向,准确填写意向表。

2.根据测评结果,组织学生在系统上申请。

3.根据学生申请情况,召开班会进行评选,对评选出的交换生在本年级进行为期1日的公示,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向二级学院推荐(即在系统上审核通过,具体操作看操作手册)。

3.学校审核通过并将交换生名单公示结束后,根据名单组织学生在系统上打印交换生申请,按要求签字盖章,按把交换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管理科。

(三)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需要完成的工作

1.汇总意向表,按时提交学生科。

2.组织成立交换生评选工作小组,根据遴选条件,对各年级推荐上来学生进行评选,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,结果无异议后召开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审,并向学校推荐(即在系统上审核通过,具体操作看操作手册)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(一)材料提交

1.学生本人申请表(系统上打印);

2.家长承诺书(附件1);

3.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(电子版);

4.新生入学时的体检表。

5.院级公示,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2日中午12时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管理科。

(二)安全与行为管理

广州大学按该校相关规定对选送交流学生进行日常管理,交流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和我校的校纪校规。

(三)学籍与学业管理

交换生学籍管理、注册、学费及住宿费均按我校标准在我校缴纳。涉及的其它费用(如交通费、生活费、教材费、宿舍网络费、超配额水电费、空调费等)由学生按广州大学标准缴纳,学生个人承担。

附件:1.家长承诺书

2.交换生评选操作手册

3.意向登记表

4.交换生心理测评操作方法

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5年12月4日



一审:杨先撰

二审:杜    波

三审:吴进友